Original text of the “Public Notification Regarding the 2021 Report on Building a Government Ruled by Law Working Situation” retrieved from Draggo County government’s website before being taken down. The URL to the report is no longer accessible.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公示
2021年12月22日 04时21分
来源:炉霍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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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uhuo.gov.cn/luhuo/c103307/202112/3ec515af8b8a42caa3e0f8e227aeed6d.shtml

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紧紧围绕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甘办法〔202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引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强化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领会学习,不断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要求各级中心组将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纳入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全年学习不得少于2次,积极营造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浓厚氛围;三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抓手,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2次。同时,各级中心组分类分层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与推动基层工作有机结合,强化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在基层落地落实;四是用好融媒体这个新兴平台,以“霍尔之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载体,开设专栏,专题推送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纵深覆盖、入脑入心;五是党校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了干部学习的必学课程,并已开展一期干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习近平的法治思想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聚焦高效便民,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全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通过《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的“两书一函”及“日统计、周通报、月约谈”等制度督促工作落地落实,把“一网通办”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倒扣分制;我县政务服务大厅立足“数字政府”建设,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教育的着力点,紧贴群众需求,深化便民服务。通过升级改造基础设施、优化创新政务服务,实现群众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投入100万元完成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炉霍县分站点建设任务。今年,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已上架5个应用,已全面进入运营阶段;二是聚焦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一证通办”“一照通办”继续加大一体化平台录入工作,进一步优化各项考核指标的配置,今年县级31个行权部门完成认领1325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对我县“最多跑一次”依申请事项622项主事项、376项子事项,进行全面细化梳理,申报材料、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等进行精简和压缩,所有已申请事项申报材料从原基础上压减40%以上、审批环节从原基础上压减60%以上、办理实现从原基础上压减90%以上、企业开办时间压减50%以上、通过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50%以上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证”,今年通过工改系统办件58件;三是探索推行电子证照和“一件事、一次办”,落实信息内部共享,证照一窗出件,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套餐式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今年推出90件“一件事”主题服务,共计办件134310件,办理电子证照15633张;四是持续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便利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今年大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注册544家;五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所有办件,办事指南,现场服务等进行“好差评”,实施监督评价结果,要求差评限时整改,今年“好差评”共计评价103302次,好评率为98.43%,无差评情况;六是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编制政务服务目录清单,由县大数据中心牵头,组织全县行权部门编制,今年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1392项,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300项;七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省、州、县三级培训体制,充分利用一体化平台营维团队,对全县31个行权部门和1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一体化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县窗口人员“一网通办”的能力,今年累计开展培训11次;八是加强“政务服务+互联网”应用,结合“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广宣传“天府通办” APP,引导加强群众网上办事,今年我县 “天府通办”APP自然人注册率达到42%、法人注册率达到31.72%;网上办件35389件,网办率为26.35%。我县“一网通办”工作总体位于全州前10位。
2.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一日办结、全程网上办要求,最大程度为企业提供便利。2021年度全县共有市场主体3083户,其中(今年新注册513户)。二是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优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抽查6次,基本实现了双随机抽查常态化。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打破行政性垄断,促进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三是消费维权水平不断提升。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19件,投诉举报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四是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查处整治工作。加大对各化妆品营店、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办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坚守“四条底线”(食品安全底线、药品安全底线、特种设备安全底线、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底线),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9件,目前结案24起,5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共计罚没款16.36万元,共没收商标侵权的各类商品14瓶,没收过期食品77个品种1000余斤,三无产品6个品种400余斤。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发改局积极创新政府配置资源管理方式。继续加强政府对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引导,让他们敢贷敢担风险,进一步提升对小微企业的融资资金投放力度;加快联合组建信用共享平台,将客户借贷还贷信息及时上传到银行征信系统,形成良好的信贷监督网络,对小微企业进行更完善的信贷监控,规范借贷行为秩序,创造良好的借贷市场环境,让资质良好的小微企业能得到更多的融资便利;引导大城市的融资渠道和产品前来布局落地,吸引更多资金投放到我县的小微企业。
(三)强化法治统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我县严格落实《甘孜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审查1件规范性文件(《炉霍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无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出台的情形。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要求,我县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明确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列为炉霍县重大行政决策内容之一,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和约束。
(四)规范执法监管,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目标要求,目前已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并推送了3条行政执法信息,做到及时更新我县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全县28家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49名,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制审核人员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明确专人负责,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州级行政执法机关有关执法文书格式制作执法文书,2021年共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1次,发现2家执法单位存在执法文书不规范、缺乏签字盖章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负面行为被主流媒体曝光的情况。 ⠂ ⠂ ⠂ ⠂ ⠂ ⠂༯font>
2.开展执法证年审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炉霍县司法局按照《四川省行政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全县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了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全县参加行政执法年审培训人员共106人,其中72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系统培训,其中4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考并通过培训考试。
(五)完善多元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规范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相关部门协调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调整充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目前,15个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成员已完成更新,运行正常;二是坚持以多元调解为主,严格落实职能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等群团的组织优势。目前,我县共有15个部门参与多元化解工作;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并积极运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及移动微法院的相关功能,目前,我县调解矛盾纠纷 95次,化解率100%,就地化解矛盾40次。移动微法院立案数为54件,移动微法院的应用率为100%;四是建立健全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深化“边界区城联动开展党组织生活”活动,加强了交界地区基层党组织对接对联,建立起“党建引领、法宣前置、矛盾联调、管服全程、边界共治”的资源采集管理模式,及时妥善预防和化解跨区域、跨边界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矛盾纠纷。目前,我县已与“两州六县”(道孚、甘孜、新龙、色达、壤塘、金川)召开和谐边界协作联席会议,并签订《和谐边界协议》;五是加大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政法委已建立就地就近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责任机制,督促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工作,并逐一制定预防化解稳控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牵头责任,把源头排查和一般性民间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辖区、院落、网格和部门、单位、个人,2021年我县信息平台统计,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1件,现已化解182件,成功率达90.5%。其中婚姻类纠纷57件,邻里类纠纷69件;六是加大季节性矛盾纠纷预警防范工作,充分发挥“流动帐篷调解室”、“马背调解员”在集中放牧、采挖虫草等季节的作用,切实做到矛盾早发现、风险早防范、调解早介入、纠纷早化解,掌握工作主动权,最大限度防止矛盾转化升级,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立虫草采挖点流动党支部12个,派出警力46人次(其中应急处突30人),建立流动巡逻分队12个(61人),设立临时流动治安卡点9个,抽调32名双语骨干组建6个法治宣讲队,开展法治宣讲36场次,发放法宣手册1000余本,覆盖群众2180人次,设立30多个法律服务点;七是按照“互谅互让、合理有偿、有序共享、和谐共赢”的原则,我县已要求各乡镇对已化解的“三山一界”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进行“回头看”,防止和避免发生反弹,其中,2021年5月,炉壤两县涉及乡镇再次进行对接,组织两村干部开展了半个月的边界协商,最终达成共识,并于6月4日,通过“炉壤两县边际协作会”,彻底解决了双方草场纠纷问题,双方代表签订了草场租赁协议,同时,两县两乡就共同维护边界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防协作等工作签订合作协议;八是按照“一案一策”要求,我县各涉及乡镇和县公安机关分别制定稳控方案,成立稳控小组,进一步压实责任,并持续做好案件涉及人员家属教育稳控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其中,我县“2.2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和“9.28”朱倭镇更达村向某持枪杀人案民事调处部分已进行调处,两起隐患消除。炉霍县通过乱象整治工作,已将州挂牌督办的10起“血亲仇杀”案件进行了集中攻坚,其中“3.28”持枪杀人案、“6.21”炉霍县色德龙持枪杀人案、“1.01”炉霍县康北农贸市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5.4”尼麦被杀案(新龙县白勒持枪杀人案)、“8.13”下罗科玛乡洛吾与上罗科玛镇更登斗殴事件及“10.9”故意杀人案通过法治教育学习,已得到有效化解。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加强复议案件监督、规范案件卷宗,我县严格按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截至目前,我县暂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六)践行为民宗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1.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截至目前炉霍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判中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活动2次。并计划在本年度接下来的时间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次,完成年度4次的目标计划;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修订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并发放各部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以“四下乡”、“农牧民夜校”、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西藏工作重要论述”等活动以及群众工作“六大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截至目前,深入辖区内寺庙开展法治宣传2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受教育面达2600余人次。开展送法进乡村92场、进社区32场,发放宣传资料14500余份,受教育面达14500余人次;开展法进校园活动12场次,受教育面达1900余人次;送法进企业场16次,受教育面达900余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900余份,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2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次受教育面达4500人次。开展送法进机关、单位18场次,受教育面达3270余人;三是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每村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现目前全县已培养380名法律明白人;四是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目前已开展“3.8”、“3.15”“4.15”、“5.4”、“5.12”、“6.1”、“6.5”、“6.26”“12.4”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有序推进村干部法治培训活动,全年开展村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会2次。
2.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阵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造宣传声势;一是中心工作人员参与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工地、乡镇、寺庙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条例,提升社会知晓度;二是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虫草采挖时节等重要节点日,面向特殊群体,通过专栏、设立咨询点、挂横幅、集中宣讲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对群众宣讲《民法典》《法律援助条例》《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妇女儿童权利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正确引导他们合法表达诉求,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三是结合“法律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我为群众办实事”等行动对全县农民工及17家公司提供法治体检人数达到230人余次,重点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手册》《申请法律援助流程》等资料。截至目前,宣传场次26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本,1000余张法律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共200余人次。
3.健全公共卫生法制体系。一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配套制度,我县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召开例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疫情防控制度体系,制定相关文件,下发到我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求完成落实整改,并不定期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卫生工作,由疾控中心负责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由县人民医院负责救治工作;藏医院和妇计中心作为疫情救治后备单位;各乡
(镇)卫生院作为哨点医院,上报各类传染病及疫情工作进展;卫生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查处工作,进一步落实法律责任;三是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疫情工作任重而道远,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社会稳定,避免出现医患纠纷,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临时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要加强对隔离人员心理疏导,避免产生意外和纠纷。其次,卫生执法大队负责接听投诉举报,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负责矛盾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未履行到位
一是制定程序有待完善。在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的次数少。少数行政规范性文件仅在和内容涉及的相关部门沟通后即报请审批、发文,未通过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公开征求意见,导致操作性不强。提请政府审议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未报送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或座谈(听证)情况等材料或报送不规范;二是起草及审核存在瑕疵、把关不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一些问题:制定依据引用不规范、文件条款项间结构布局不合理、文件语句表述不规范、法律责任设定不合理、施行日期未设置宽限期、授权制定机关以外的主体解释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的自觉性、及时性有待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没有规划性和前瞻性,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多是“临时抱佛脚”,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发挥作用有限。仍有少数行政规范性文件未进行登记备案,或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格式登记备案,漏报、迟报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少数政府部门错误地认为依法行政是理论性工作,是务虚的工作,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淡薄,比如部门规范性文件不按程序报审或者报备,直接提请县常务会审定。
(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执法力量不匹配。随着越来越多的执法内容纳入联合执法范围,因地方财政吃紧,执法人员数量、经费保障及装备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执法需求。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水平、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还需加强。虽然我县积极筹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但部门间“权随责走”的原则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划转的执法职能不完整,特别是执法权、人事权的下放还不够充分,导致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履职缺位,联合执法队伍人员还不能完全做到一员多能。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与不断提高的社会需求还有差距。受传统的管理模式的影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还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不够及时,重门户网站建设、轻公开平台维护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处理好门户网站与各专栏之间的关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力推进“放管服”工作
着力做好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规范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行权平台运行工作,督促各行权部门对已办理的行权事项要及时录入行权平台,自觉接受监督,杜绝“体外循环”,着力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进程。
(二)培育和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一是认真抓好学法用法。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制度,进一步丰富学法内容,增强学法实效;积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法治讲座等专题活动,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讲法工作机制,畅通政府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作用、服务职能、专业优势,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州县政府工作规则,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倒查决策责任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省政府令第188-1号)和省州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认真审查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新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事项原则上不再审核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已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定期清查文件有效期,对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除并予以公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备案审查,对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未经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县司法局建议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重视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和“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作为重点行政执法工作内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查处和整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执法,程序违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193号),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炉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